浙江在线(通讯员 蔡忠伟)“老板,新车不能停放在店门外,回收车辆要及时联系经销商处理”。近日,德清县禹越镇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自去年以来,禹越镇大力推动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农户纷纷将家中的非标电动车进行淘汰置换,但辖区内不少电动车经营商户将淘汰回收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店外的道板、机动车泊位等公共区域,另外不少商户还将新车置于店铺范围外展示售卖,既影响市民出行,也影响城市容貌。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将新车置于店铺范围外展示售卖,杜绝越门占道经营,但允许经营户将老旧车辆摆放于施划好的非机动车泊位。人性化规定的同时,也要求商家不能过多占用公共资源,要及时清理置换车辆。
通过定期巡查,一旦发现商家存在占道经营、非标电动车乱停放的问题,执法人员先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引导商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建议商家及时联系回收公司上门回收淘汰车辆,然后采取移交、拖移、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
此外,禹越镇还对电瓶车进行登记备案,以便管理。同时,加强对电瓶车的检查,严格把关车辆的质量和安全性。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非法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管和处理,同时增加电瓶车停车地点,以减少电瓶车占道经营的情况。”禹越镇相关负责人表示。